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
注:上述费用仅包含专利权利转让费用,不包含专利年费或因年费未及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恢复费。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由于出售的专利类型、专利年限以及专利权人是否满足国家费用减缓的条件均会影响具体年费金额,需根据购买专利的实际情况进行缴纳。缴纳年费以及滞纳金、恢复费需单独和平台顾问确认且不属于下单后加价行为,故无法适用保障。
专利申请号:
CN201610946623.7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技术分类:
H04M1/725
专利有效期:
2036-11-02
友情提示:该资源未保障“真” “价”,付款前请核实资源真实性与价格。
在线咨询
增值服务:
微信扫码邀请顾问协助
- 该资源已获得保障和赔付:
- 转让不成功退款退
- 转让超期必赔时
- 该资源未获得保障和赔付:
- 资源不保真必赔真
- 下单后加价必赔价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
商品编号:4850445
复制
申请日期:2016-11-02
公开/公告号:CN106375596B
授权公告日/公开日:2020-04-24
申请/专利权人:
瑞安***公司
发明/设计人:
王*
主分类号:H04M1/725
IPC分类号:H04M1/725; H04N5/232; G06T7/00
说明书摘要免费下载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在手动调焦时,获取当前图像的数据;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数据利用边缘检测技术得到当前图像中的对焦对象的边缘点的灰度值;确定模块,用于根据边缘点的灰度值、预设阈值、预设峰值及预设规则,确定出提示线条的粗细程度和提示线条颜色的深浅程度;颜色更改模块,用于在对焦对象的颜色与提示线条颜色相同时,将提示线条颜色更改成与对焦对象的颜色不相同的颜色;呈现模块,用于将提示线条的粗细程度和与对焦对象的颜色不相同的提示线条颜色的深浅程度呈现在当前图像中。本发明还同时公开了一种提示对焦对象的方法。本发明的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能够达到醒目的提醒对焦的效果。
转让流程
提出需求
提出您的专利需求
顾问一对一服务
顾问一对一服务
顾问匹配
顾问匹配资源库
快速确定优质专利
快速确定优质专利
签订合同
签订专利转让协议
成功付款
成功付款
递交申请
准备转让资料
国知局审查办理
国知局审查办理
领取证书
获得专利权,投入使用
所需资料
买方提供资料
个人身份证
公司或个体营业执照
购买后获得证书
专利证书
专利登记簿副本
手续合格通知书
平台优势
常见问题
购买专利需要什么资料?
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专利,专利类型:发明授权,技术分类是:H04M1/725,购买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专利,需要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基础信息,还需提供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专利的详细信息。
专利交易转让时间是多久?
专利权转让期限一般是2~6个月的时间获得专利转让通知书,在转让之前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即可,提示对焦对象的装置及方法专利具体的操作步骤,可以联系八戒数字交易的客服一对一服务。
相似专利
换一换